从5月1日起,商务部发布的《旧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流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规定二手家电经营者应向购买者出具销售凭证或发票,提供至少3个月的免费包修服务;如果经营者没有对收购产品做登记或者登记内容不清楚甚至造假,以及不依法履行包修和三包服务的,有关部门会责令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将予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截至目前,新规已经实施了十几天,但是记者调查发现,该《办法》在市场上的认知度与认可度并不高。与此同时,不仅销售者对这一新规有异议,就连受保护的消费者也有不一样的看法。
《办法》规定,经营者收购二手家电时还需对家电进行“实名登记”。针对这一点,记者看出,无论二手家电经营者还是消费的人都有些嫌麻烦,尤其是消费的人还多添了几分担心,怕自己的个人隐私信息泄露。
5月12日中午,记者在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上看到一辆挂着自制的广告牌,写有“高价回收冰箱、彩电、空调、洗衣机、电瓶、电脑”字样的小面包车停在路边。记者上前打听冰箱的回收价格,小贩便向记者询问电器的新旧程度、尺寸以及购买的时间。他和记者说,旧冰箱一般是100元左右。记者问道:“听说现在卖旧家电要登记原始购买凭证,可我早就不知道将凭证丢到哪里了,怎么办?”
小贩称:“什么新规?没听说过,有卖的我就收,不要凭证。”说着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还表示如果要卖旧电器,可以打电话给他,只要告诉地址,他直接上门收。
在北京公主坟二手家电市场内,一位经营二手家电的店主说:“我们自己收家电,也从其他商贩手里收货,根本不会有人要求出示什么凭证、身份证之类的东西。要是非要这么多东西生意别做了,没几个人能提供这么齐全的东西。”
记者在该市场内碰到一位中年女士前来询问旧彩电的价格,当被问到出售旧家电的时候需要出示购买发票和身份证号的时候,该女士说:“电视都看了10年了,中间还搬了一次家,发票早找不到了。还要登记身份证号?那我不卖了,卖也就100元钱,我绝不会登记的,大不了直接扔了。收旧货的都是小商贩,我怎么明白他们会不会拿身份证号干别的。”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许多消费的人都认为身份登记这条规定有些麻烦,还有些担心。北京的消费者郑先生说:“我卖旧家电,一般在路上喊个收废品的师傅直接卖给他就行,图个方便快捷。如果要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万一个人隐私信息泄露出去被不法分子另作他用怎么办?”
《办法》规定二手家电经营者应向购买者提供至少3个月的免费包修服务。这一规定无疑是提高了经营二手家电的门槛,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记者在北京西三旗旧货市场调研发现,大部分家电成色在六到八成新,其中不少家电的标签已经剥落。只要现场调试家电能够正常运行,他们就直接收过来,有些小故障则修好再出售。一位经营二手家电的商户坦言,他们并不清楚包修3个月的事。“如果你有诚意买,包修期延长十天半月也没啥问题,但是你非要我出具包修3个月的凭证,我做不到,你还是去别家看看吧。”
记者走访发现,针对不同新旧程度的产品包修期也不同:最多3个月,少则1个月。此外,这一些产品的价格也不同:价格贵的包修期长,便宜的包修期就短很多。
一位商家说:“我没得到必须包修3个月的通知,但是如果非要所有二手家电都包修3个月,可能性不大。经营二手家电赚不了几个钱,没有售后维修网络,跟大企业不能比,要我们包修有点强人所难。我这个摊子就我一个人盯着,连修带卖,我一出去给人家维修,摊子就得关门。”
在淘宝网上,记者看到经营二手家电的商家也不少,一些比较规范的商家将每一台旧电器的包修期都详细注明。但是这些电器的包修期也是长短不一,从1个月到3个月不等。记者看到一台新飞冰箱的包修期为1个月,记者询问能否按国家规定包修3个月。店主说,要延长包修没问题,但是销售价格要提高。店主还表示,包修期的长短是依照产品的性能、价格而定的。五成新的机器便宜,是因为性能差了,当然使用过程中坏的可能性就增加了。九成新的机器性能好,坏的可能性低,自然包修期长,当然价格也要高。如果五成新的机器也要包修3个月,维修成本就高了,这样的包修不会有人做。如果非要这么做,只会出现一种结果,越旧的机器价格会卖得越高,但是这么干,是不会有人买的。
业内人士预测,如果按规定要求,二手家电也实现3个月的免费包修,商家或将增加的包修费用转嫁至商品本身,二手电器价格略有上涨也有可能。
记者发现,《办法》虽然已经实施,但是常年经营二手家电的商贩们对此规定知之甚少。而对于这一规定的执行更是缺少监管,对于市场的指导意义有多大则令人担忧。
记者在北京公主坟二手家电市场、北京西三旗旧货市场等10家二手家电市场进行了走访,发现二手家电经营者当中只有2人从手机新闻中得知了《办法》,而不少商贩对《办法》一无所知,更不用提知道具体内容。
另据了解,《办法》颁布后二手家电商贩们没有正真获得任何管理部门的告知。一位商贩说:“我也很想规范经营,可是自己文化知识有限,也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咨询。”
据了解,2006年 3月1日 《旧货品质鉴定通则》和《旧货品质鉴定旧家用电器》两项行业标准开始实施,对旧家用电器的合格标准、使用年数的限制做出了明确规定,还规定所有进入二手市场的旧家电一定要经过旧货质量责任人的鉴定,对已过使用年数的限制的废家电强制报废,未经相关部门鉴定检验测试或未粘贴旧货标志的二手家电,将不准在市场上流通。然而,由于缺乏相关监督管理机制,商贩并不知道该由哪个部门监测,因此至今销售的二手家电上也没有贴上任何标志。
如今《办法》已经实施,同样面临当年标准的境遇。对此,专家这样认为,由于近年二手家电交易由于交易环节中涉及多个部门,导致缺少相关监管制度,引发不少消费纠纷,因此,尽快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显得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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