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电商促销活动期间,各大电子商务平台为吸引消费的人下单,推出优惠券、满减、预售付定金等各类促销手段。
商家价格“先涨再降”算欺诈吗?消费者付完定金后悔了怎么办?商家虚假宣传、实物货不对板,该如何维权?往下看,这些知识快掌握↓↓
近年来,“定金+尾款”的预售模式成为网购促销的惯常做法。如果消费者付完定金后悔了,或者错过了付尾款的时间,定金还能退还吗?
如果是由于消费者自己的原因,比如后悔或疏忽大意忘记支付尾款,这样的一种情况消费者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如果是平台原因,比如系统故障导致消费的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支付尾款,这样的一种情况下消费者可以和商家及平台反映情况做协商,也能要求返还定金。
在商品交易过程中,价格本就有一定合理的波动范围,因此先涨价后降价的行为要具体区分。
如果商家为了营造降价销售的假象,故意去编造商品的原价折扣等信息,诱导消费者购买,就可能涉嫌价格欺诈。
如果只是在市场交易范围内做到合理的价格波动,商家没有欺诈的故意,这样的一种情况一般不构成价格欺诈。如构成欺诈,消费者可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向商家主张退一赔三。
此外,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商家在进行促销时应明确标示出商品的原价。
原价以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成交价,或者是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为基准。商家还要明确标示出相应的折扣降价等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7天无理由退换货是很多网购消费的人都了解的权利。但是,在使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时,也必须要格外注意一些特殊的情形。
定制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有时限的商品,比如期刊、杂志,以及交付之后就能够正常的使用的电子数据类的商品,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货。商品性质特殊且经消费者单独确认之后,也可以排除7天无理由退换货。
如果商品存在质量上的问题,退换货不受7天时间限制,要依据商品具体的国家法律规定的三包期限,或者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约定的质保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