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来随着5月1日这个“标准日”的到来,一切的电子烟“配套细则”已经全面提前就绪落地。
包括“须知”(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申请许可证办事须知)、电子烟产业措施、电子烟质量监督细则、电子烟产品检验测试鉴定细则、包装细则等。
本文主要看看“怎么”?谈到,还是从申请表看到一些信息点,如零售许可,会调查你竟然调查你先前主要卖什么品牌的电子烟,还有多少销量、销售业绩等。
1、所有的生产制造电子烟都得,包括国内销售和出口销售。细则指出,从事电子烟生产业务的品牌、代工厂和分支机构都要。包括在中国境内从事电子烟产品(包括烟弹、烟具、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等)生产、代加工、品牌持有业务及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生产的企业。办的证就是“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
3、“五条件”。包括要有相适应的资金、生产技术和设备、符合产业要求,品牌,还要提交有关电子烟委托经营协议等申请材料。另个含义,资金实力不够的小工厂,估计很难办下证。
4、“八不可”。不符合安全因素的,被取消电子烟资格不满三年的,存在生产伪劣产品、侵权的企业;欺骗手段被撤销许可证的,严重失信企业等。基本先前不违规,都可以,如果违规,基本短期不可能。
5、分批。啥意思?就是去年11月10日已经备案这批生产企业,可在5月5日至9月30日优先,其他不备案的,只能等到9月30日才可以。
看来,去年已经提前登记注册且完成信息申报的电子烟相关生产主体,才是第一批者。
6、四大申报材料。申请材料包括许可证新办申请表,或者线上填报表;许可证申请人投资主体信息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资金、产销、企业类别等相关材料。这里最重要的还是后面部分资料,就是申请人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产销统计表,这个基本是企业的核心资料。
7、要生产所需技术和设备条件相关材料。从场所证明,到生产的基本工艺和质量管理材料,其实很复杂,估计要提交一批资料。
8、没商标的不能,需要中国境内获得商标注册的文件。说明只有商标注册电子烟产品,才能。商标注册看来是一个新亮点,如果电子烟产品没这个商标注册资料,必然办不下证。海外品牌找国内代工的,也必须在中国完成商标的注册。
9、雾化物生产的企业要提交电子烟用烟碱来源说明。细则精确指出,从事雾化物生产经营的申请人还应提交近三年电子烟用烟碱来源情况说明材料,包括:电子烟用烟碱采购总量(千克),采购批/次供应商名称、采购时间、采购量(千克)、来源信息(进口国/国内生产)、纯度信息(质量分数百分比)。说明管得很细。因为电子烟生产必须含有烟碱,不含烟碱,不给发证,这条在先前已经说过。同时也是摸底烟碱使用量和产能,控制烟碱量,也排除通过其他渠道来获得烟碱。
10、出口生产,要提交三年的报关单资料。细则提出,许可范围选择出口的申请人应提交过往三年的报关单等说明出口业务及规模的材料。
11、申请途径主要是线上和线下同步进行。可以线下通过烟草专卖许可证办理窗口现场提出申请,也可以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务服务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平台线上申请。现场可去烟草局网站的“我要查”栏目去查。
12、5月5日真正开始。基本是向省级烟草局提交申请意向,再按照排期要求提交正式申请。说明是有两个步骤。能想象下,线上提交的资料,基本要线下纸质资料的复核过程。
13、申请许可范围(电子烟产品类、雾化物类、电子烟用烟碱类三大类之间不能兼选),说明只能选其一。
14、加热卷烟只能生产烟具。许可范围提到一点,加热卷烟只能生产烟具,不能生产烟弹加热燃烧电子烟,且大部分只能出口,不能零售内销。
1、电子烟批发公司申请许可证,只有烟草批发资格才能申请。细则指出,电子烟批发企业需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这个是先备条件,代表传统电子烟批发经销商都没资格,只有传统烟草卷烟这些批发商有这个资格。不过批发电子烟,可以国内批发,国内进口两者兼得许可。
2、这个证,只能变更,不能新办。细则指出,申请变更、延续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电子烟产品批发业务和进口的电子烟产品批发业务,一般提及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文件、身份证件等。
3、和生产许可证同步办理。细则指出,批发许可证自2022年5月5日起,开始受理电子烟批发许可申请。许可范围可含电子烟产品批发业务、进口的电子烟产品批发业务。
1、两类人可以。细则指出一点“对象是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需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或者变更许可范围”,这说明,曾经已经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变更许可范围即可,假如没有,就新。
2、办理机构是当地烟草局,不是省级,记住了。细则指出,受理机构和决定机构都是所在地的地市级、县级烟草专卖局。
3、“四个条件”。即为有与经营电子烟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符合当地电子烟零售点合理地布局的要求等,这里最重要的,还是电子烟零售布点数量,只有符合这个数量范畴内才能。从目前公布的数据,大部分省份零售证书,都非常有限,记得要先到先得,提早准备好资料。
4、“12不准”。未领取营业执照的,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电子烟业务一年被罚2次的;曾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或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被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等,都不得。
5、特别强调经营场所。这里基本排除一批店中店,3C店,违规在学校附近布点的系列门店。
像各省的零售布点都谈到学校的距离,基本是50-200米这个标准,在这个标准之外可以,之内不允许。而且特别是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关注、购买、吸食电子烟的经营场所,如少年宫,图书馆这类场所经营的,也不能。
6、允许卷烟办理电子烟零售许可证,但前提是,不能“两者兼得”,而且有效期内不允许。细则明白准确地提出,经营场所已经办理了仍在有效期内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在同一经营场所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不能,说到底,暂时不太允许卷烟参与电子烟销售。表格也提到,许可范围只能选一个?(没有写到可“复选”)
7、强调经营模式。说到底要主营业务是电子烟,才能,并且不可以网络、自动售货机等方式销售电子烟。更不能排他性经营上市销售的电子烟产品。
细则指出了,2021年11月10日已经备案和完成登记的未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电子烟零售市场主体和电子烟分销商、代理商,可以6月1日至9月30日提出申请。这里注意了,特别提到,能的不仅是门店店主,还可以是电子烟分销商、代理商。也说明,其实很多代理商旗下是有自己的门店。
9、申请材料明确。申请新办、延续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要提交申请表或者线上填报,还有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件等资料。
10、途径是2个,线上和线下。线下即为烟草专卖许可证办理窗口;线上即为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务服务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平台。
11、时间,大概率是6月1日开始。但细则特别提到,以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而从各省零售布点来看,大部分实施时间都会在5月底前完成,基本代表6月能开始。